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
第二节 事故致因及安全原理
第三节 安全心理与行为
第四节 安全生产管理概念
第五节 安全文化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节 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第六节 重大危险源
第七节 安全设施管理
第八节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
第九节 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节 作业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十二节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三节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
第十四节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五节 承包商管理
第十六节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第十七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八节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第三章 安全评价
第一节 安全评价的分类、原则及依据
第二节 安全评价的程序和内容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四节 安全评价方法
第五节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及其编写要求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预防和管理
第一节 职业病危害概述
第二节 职业病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第三节 职业病危害管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第一节 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
第二节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第三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第四节 应急演练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二节 事故调查与分析
第三节 事故处理
第四节 事故调查处理案卷管理
第七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节 矿山安全监察
第三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八章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第一节 统计基础知识
第二节 事故统计与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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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
#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背景和重要意义 ## (一)工作背景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首先由煤炭行业提出以来,大体可划分为行业试点、逐步规范、全面推进、全面提升4个阶段。 ### 1.行业试点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03年)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煤炭工业部于1986年在全国煤矿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目的是通过质量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认为安全与质量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讲安全必须讲质量。此后,有色、建材、电力、黄金等多个行业也相继开展了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003年10月16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提出了新形势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容,会后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煤矿深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字[2003]96号),明确提出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这一概念,并对推进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 2.逐步规范阶段(2004—2010年) 2004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作出了在全国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国家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除煤炭行业强调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与质量管理相结合外,其他多数行业逐步弱化了质量的内容,提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 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定义,并对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共13个方面的核心要求作了具体内容规定。这一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人了一个规范发展时期。 2010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深人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 3.全面推进阶段(2011—2016年) 2011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完善有关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2011年5月,国务院安委会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明确要求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并提出煤矿要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的目标任务。随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要途径以及保障措施。随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以及多个评定标准化。 201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力度,明确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再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要求,即“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对一级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13年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强化。 2014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自评、评审程序、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系统规范。 2014年8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自此,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法律要求形式,成为一项我国各行各业进行生产必须开展的工作。总之,随着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有效防范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在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诸多方面必将发挥作用。 ### 4.全面提升阶段(2017年一) 2017年4月1日,国家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负责起草。代替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动、实施,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广大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经不断探索与实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2021年6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写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中,成为衡量企业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机构、政策的调整,应急管理部在深人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于2021年10月27日印发。这对进一步规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二) 重要意义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做到“安全投人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对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要求,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 四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深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五是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安全生产没有保证,企业不仅没有进人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甚至被关闭、淘汰,生存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只有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做到强基固本,才能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与要求 ##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定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展开来说,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以计划为基础,以目标为引领,以排查治理隐患为核心和抓手,以监控重大危险源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相关机构进行领导和组织统筹协调,落实资金保障安全投人,辨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外部要求,制定并遵守合规、全面、适用的企业制度与员工操作规程,开展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素质与能力,建立具有企业特点的职业健康管理、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体系,规范以危险作业安全为主的各类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要求,人员、设备设施、工作环境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定期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与岗位考核奖惩挂钩的绩效评定,并持续改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及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先进安全管理思想与我国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企业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而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安全生产标准化包含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8个方面。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遵循“PDCA”动态管理理念,即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要求企业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实现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特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在总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突出体现三个特点。 ### 1.突出了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提升设备现场本质安全水平,促进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更加注重安全管理系统的建立、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引导企业自主进行安全管理。 ### 2.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规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表2-7),更加强调了落实企业领导层责任、全员参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等安全管理核心要素,指导企业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 3.提出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管理并重的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要求,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要求一体化,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实行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与国际通行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对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的重要依据,以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将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践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指导和规范广大企业自主进行安全管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引导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做到安全不是“投入”而是“投资”,实现企业生产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能够产生广泛而实际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四)重点内容与要求 ### 1.目标职责 #### 1)目标 (1)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人企业生产经营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2)相关要求:各企业具体目标不尽相同,但应是合理、可实现的,其制定应满足符合性原则、持续进步原则、三全原则、可测量原则等要求。 #### 2)机构设置 (1)主要内容: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2)相关要求: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 3)全员参与 (1)主要内容: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2)相关要求:应制定所有部门、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 4)安全生产投入 (1)主要内容: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相关要求:2022年,财政部联合应急管理部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明确了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标准和使用范围。 #### 5)安全文化建设 (1)主要内容: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的规定。 (2)相关要求: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让文化成为一种习惯。 #### 6)安全生产信息化 (1)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2)相关要求: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为推动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 2.制度化管理 #### 1)法规标准识别 (1)主要内容: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2)相关要求:企业应及时获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 2)规章制度 (1)主要内容: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2)相关要求: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安全预测预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报告,绩效评定管理。 #### 3)操作规程 (1)主要内容: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人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2)相关要求:岗位操作规程应包含对岗位的风险分析、评估与控制等内容,要结合岗位实际确保其适用性和针对性。 #### 4)文档管理 (1)主要内容: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相关要求:每年至少一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的检查与评估,应以评估报告形式呈现。 ### 3.教育培训 #### 1)教育培训管理 (1)主要内容: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2)相关要求:企业应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注意对相关方人员的分类管理,重点要突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 #### 2)人员教育培训 1)主要内容: 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 ②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③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 ④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2)相关要求:强调对各类人员培训的要求,特别是岗位人员要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 4.现场管理 #### 1)设备设施管理 (1)主要内容: ①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②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评价,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③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以及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④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⑤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⑥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 ⑦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相关安全使用证。 ⑧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 (2)相关要求: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落实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对于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应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 #### 2)作业安全 (1)主要内容: ①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②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③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行闭环管理。 ④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⑤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队伍相互之间应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与协调。 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的特殊作业,应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的规定。 ⑦企业应依法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⑧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⑨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纳人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查、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⑩企业不应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企业应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应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2)相关要求:企业应建立至少包括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人受限空间作业、能源介质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在内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设置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 3)职业健康 (1)主要内容: ①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规定。 ③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工作场所与生活区、辅助生产区分开,工作场所不应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④对可能导致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并定期检查监测。 ⑤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企业不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规定。 ⑥各种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建立台账,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维护和更换。 ⑦涉及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贮存的企业,应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业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⑧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⑨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信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 ⑩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 ⑪企业应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等规定的限值。 ⑫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白振川
2025年8月4日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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